嫌丈夫没钱 离婚傍“大款”
南京高淳一个虚荣女子,为嫁“大款”不惜与丈夫离婚,还频频从娘家借钱给对方“周转”。结果还没等到嫁入“豪门”,“大款”情人就露出了马脚,原来,这人既没车又没房,只是个家徒四壁的农民,还曾两次因诈骗罪入狱。 程某今年40多岁,是个农民,他好逸恶劳,曾两次因诈骗罪入狱。去年10月,程某结识了高淳县一已婚妇女李某。他骗李某说,自己是做建筑生意的,有上千万资产,在南京买了两套房子,还有三部汽车。美中不足的是,跟妻子感情不太好。他表示很喜欢李某,只要李某愿意,他就跟妻子离婚,然后娶她。为了骗取李某的信任,他特意租了辆小轿车,每次见面都车来车往,一副大款范儿。 李某一直对收入平平的丈夫不满,很快,程某就取得了李某及其家人的信任。李某果断地与丈夫离婚,跟程某正式交往起来。 2008年12月的某日,程某见时机成熟,便以妻子不肯离婚,他得花钱找人帮忙打官司为由,骗得李某3000元。2009年1月的某日,程某又跟李某说,他妻子同意离婚了,但要补偿款100万,他凑得差不多了,还差15000元。李某一听,信以为真,又给了程某15000元。2009年1月下旬,程某谎称他跟某房地产开发商是朋友,可以帮李某哥哥买到低价房,骗取李某哥哥预付款3万元。 到了2009年2月,程某迟迟拿不出新房钥匙,引起了李某哥哥的怀疑。程某无法掩饰,只好撒谎说房子没买成,并给李某哥哥写了张欠条。这时,李某哥哥已经不太相信程某,但李某还是抱有幻想。到了2009年3月5日,幻想终于破灭了,程某因涉嫌诈骗被民警抓获。 高淳法院认为,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,骗取他人信任,诈骗他人钱财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诈骗罪。据此,依法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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