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6月20日,本人在无良商家郑有进店中(高淳区上汽名爵店)签订汽车销售合同,6月29日提车并缴纳全部购车合同金额。合同中包括购置税费用及上牌服务费500元,并承诺赠送全车膜及原厂脚垫。至7月15日期间,无量商家郑有进多次约定并承诺缴税上牌日期,却次次临时反悔找理由推诿,7月16日本人与无良商家郑有进签订补充协议,双方约定最终缴税上牌日期为7月22日,并且无量商家郑有进承诺免费赠送车载灭火器、反光板、车载吸尘器、汽车侧脚踏板一对。到今天,7月22日,本人始终联系不上被告,怀疑被告携款私逃,构成诈骗。现本人已第三次向高淳区工商局投诉,并在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。希望广大高淳人民能够认清无良商家郑有进的真实面孔,不要去高淳上汽名爵店购买任何车辆,引以为鉴。